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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6 (第2/4页)
10年前买的小拨浪鼓一次没用过,李想有一次收拾东西的时候不小心扔了,那货跑到垃圾堆里扒拉了半天扒拉出来继续放在杂物房落灰。 买的时候会再三保证这次真的是最喜欢的,下次绝对不会买这种没有用的东西占内存了,下次绝对不会了。 再三保证的结果还是只增不减。 最像小孩子的是喜欢吃的东西也不会说,会各种旁敲侧击,比如“今天看到外面买的猪rou很好,摊主说特别适合做红烧rou。”“客户送了玉米,特别适合做松子玉米什么的。” 明明说喜欢他的时候一副死不要脸的德行,在小事情上又不是这样了,矫情的不得了。 最让李想不理解的是,郑鹏徒明明不近视,上班也好下班也好根本就用不着眼镜,平时一个人独处穿的都是休闲的衣服。但是在李想面前和上班的时候,一定会戴眼镜穿西装,第二颗扣子都不会解开。 李想问的时候他打死都不肯说,最后被一盆炸小鱼收买才磨磨唧唧的说了原因。 原来是他曾经的曾经的曾经,听李想说过,男人工作了还是穿西装带金丝眼镜最成熟。靠谱一点来思考,应该是12年前和一群男生侃大山随口说的玩笑话。 居然会因为无意间听到的一句话就坚持了那么多年,这简直就是蠢蛋才会干的事情。 李想把照片攥在手心里,捂住眼睛,如果,真的只是如果,一开始遇到的是这个人就好了。 一开始就喜欢上的,一开始就可以为了他放弃一切的,是这个人就好了。 在郑鹏徒这个有用那个也有用的理论下,李想的箱子从手提箱到超大旅行箱,差点把牛皮的旅行箱撑爆。最后是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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