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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1/3页)
容瑄看不惯姜姝成日里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仗着国公府的势作威作福,不过是个外姓表妹,还真把自己当主子了。 而姜姝自幼在国公府长大,老夫人宠爱,横行霸道惯了,偏偏碰上了一个凡事不让她的容瑄,因此时时被气得跳脚。 十次见有一半以上都要互呛。 上元节的时候,这俩人在云阳伯府举办的诗社上又吵了起来。 事实证明,贵女们吵起架来也是没有多少气度可讲的,连体面都不要了。 容瑄脸稍长,因此梳妆时总要捣鼓半天,就为了中和较长的脸型,于是姜姝作诗讥讽:去年一滴相思泪,至今未到耳腮边。 姜姝肤色不够白皙,容瑄立刻反击:夜半难见身影,独有目光放白。 姜姝脸色一变,咬牙继续讥讽:君脸上可跑马。言下之意还是你脸长。 容瑄气得满脸通红,憋出一句:眼晴长在屁股上,只认衣冠不认人。这是讥讽姜姝不是国公府的真正主子,却成日里狐假虎威,刁蛮跋扈。 姜姝最是厌恶听到别人说她不是真正的国公府的小姐,气得跳脚,对着容瑄便口不择言起来:像你这样的丑八怪,我要是你,我就一头撞死! 容瑄的右眼下有一道疤,就好比一幅美丽的图画,上面被滴了一滴墨,让人感到好不惋惜。 她这道疤还是幼年时期被坏心肠的奴婢用枝桠在脸上所划导致的,那个时候平西侯夫人刚好去寺庙还愿,顺道住了几天,家中无主母在,那奴婢便瞒了几天,看着那伤口化脓流水,等到平西侯夫人发现后,用最好的药,请最好的御医也无力回天了。 众人皆知,这道疤就是容瑄的心病,平西侯府地位尊贵,也无人敢在容瑄面前揭她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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