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任我行之二_第389章:明朝那些事儿(上)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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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89章:明朝那些事儿(上) (第7/8页)

也都是十二万两银子左右。可见福王婚礼费用的三十万两银子,绝对是一个惊人数字!

    何况,三十万两银子还不是全部,围绕福王的开支还有很多。因为在万历皇帝眼中,“福王”朱常洵作为他与郑贵妃所生的儿子,不仅聪明乖巧,讨人喜欢,而且适合立储,与其他子女相比,明显高出一头。

    在福王婚礼举行之前,皇帝就指示户部,每年支给福王禄米要达到三千石!这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因为明朝开国元勋刘基(刘伯温)的岁禄也不过才二百四十石而已,足见皇帝老子对这个儿子的偏爱了。

    即使如此,福王还嫌不足,并在婚后指示王府办事人员开辟生财之道,即在“崇文门”外开设“皇店”,招徕进京商人的车辆货物寄宿,通过如此cao作后,竟然每年都能收取店租一万四千两银子,堪称“人才”啊!

    后世的人在说某个人明明已做了很令人讨厌的事情,但还是要在众人面前表示自己很清高。这样的行为被称为“当妓女还想立牌坊”。而这句话就是从明朝开始传下来的,因为在明朝时期,国家大肆推广“贞洁烈女”的价值观,而当时记录在册的“贞洁烈女”加起来竟然是宋朝的一百多倍,这严重压迫了女性的权利。

    于是,到了明朝末年,当时有明朝官员私下还给关外的满清“摄政王”多尔衮写信,建议联合起来围剿各地的农民起义军,但多尔衮根本不鸟那些明朝的“汉jianian官员”,因为多尔衮知道明朝现在的情况是饿殍满地,已到了人吃人的地步,而农民起义军只会层出不穷,压制一波,又会再起一波,根本就是无穷无尽。

    联想到明朝后期的皇帝为了秀一座宫殿就要花费500万两银子,但当时的全国税收也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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