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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听证会(上) (第2/6页)
不知道什么才是所谓的“伦敦腔英语”。“不过我和那些土生土长的美国佬可不一样,最起码我分的出‘football’(在英国意为足球,在美国意为橄榄球)和‘soccer’(在英国意为橄榄球,在美国意为足球)。我六岁就离开诺丁汉去了休斯敦,我的姑姑在那儿,我喜欢休斯敦的阳光沙滩。”唐恩第一次知道埃文-多格蒂原来如此善谈,几乎一张嘴就停不住。 “棕榈树,比基尼,灿烂的阳光,白色的沙滩……嗯,在英国你永远不可能看到这样的地方。英国的沙滩有什么?肮脏的污泥、寒风、大浪、林立的怪石,以及在那里捡贝的黑户。所以,我六岁就离开了这里,在那边上学,成家立业,只有假期才会回来,而且我很少很少会在冬天回英国……那简直是噩梦!” 唐恩忍不住又笑:“埃文,我觉得你一点也不像四十五岁的样子,你像二十五岁。” “多谢夸奖。实际上我只是因为和我那个死板的父亲呆久了压抑的……” 唐恩对此深表赞同,不过他没说出来。他想到了主线先生专门打电话给他,就是为了提醒他注意更衣室的传统。英国人固执守旧,不管他们外表如何使上标新立异,骨子里还是注重传统,老一辈英国人更是如此。 他们为自己的历史倍感自豪,无论是足球还是其他什么方面。实际上对于唐恩来说,这份骄傲早就荡然无存了。因为他可是来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国度。五千年前有没有英国人还是问题呢…… 相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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