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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7 板上钉钉,就等着尘埃落定了 (第2/8页)
代也这样,刑事诉讼法这时候早就有了,后来只是经过了修正,但大概的三阶段流程,基本没变。 相反,早期的刑事诉讼法,更注重第一阶段跟第二阶段。 可以这么说,此时这个案子到了法院之后,这事儿基本就定性了,谁来也不好使,无非是看最后能判多重的问题。 换言之,到了这个第三阶段,基本就是走个过场了。 一般来讲,到了法院审理阶段,最多三个月,最快一个月,就可以正式开庭宣判,到那时候,魏大军等人就算是真正落实了。 当然了,某些特殊情况,也不用一个月,一周就能开庭。 毕竟是八三年啊,懂的都懂。 在这之前,曹志强早就去私下问过周建国警官了。 周建国告诉他,因为最近上面有大人物发了话,风头有变,魏大军这个情况呢,作为一个典型,要从速从重从严,所以检察院给的公诉要求是死刑。 那最后宣判的时候,如无意外,应该就是死刑。 这就很好,非常好。 知道这个消息后,曹志强还特意让周建国把所有参与这个案子的公检法相关人等列个表,他好集体送礼。 最后一统计,连派出所带市局所有人,还有检察院跟法院那边的人,总共有五百一十五人。 当然了,这些人中,跟这个案子有关的人很少,连十分之一都不到。 曹志强既然是送礼,当然是一个不拉,而且不能光送具体的相关人士,那样太惹眼,容易算受贿。 但如果是无偿赠送整个有关部门,这属于个人无偿对公馈赠,那就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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