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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1 (第2/4页)
的时间花费在打工上,进退不得,相当尴尬。 牧云露半工半读,一个人接私活赚钱养他们两个人。 十多年前,智能机还没影,牧云露很有预见地选了计算机系。 那时的计算机系大多是男生,选择这个专业的女生很少。牧云露长得好,成绩好,是计算机的女神,追她的人很多,条件好的更多,可她偏生吊死在一棵树上,任劳任怨,对其他异性不假辞色。 打钱和养男朋友的习惯就是在那个时候养成的。 可能,后来吕阳冰也习惯了,习惯有那么一个有能力的女人站在他的身前,给他钱花,让他不用忧心金钱的来源和生活的烦恼,全心全意地搞他的艺术。 然而,还是不行。 艺术这一行业太吃天赋,不是时间和精力能够简单弥补的差。 30岁之前,吕阳冰雄心壮志地打算拼出个名声来。 30岁之后,牧云露白手起家,创办公司,买起别墅,开起豪车,功成名就,而他成了个吃软饭的男人,壮志粉碎成了渣。 夫妻间的差距大到吕阳冰插上火箭也追不上,久而久之,他就习惯了。 再久一点,他不满于现状,在外偷情。 听到这,安楠暗自唾弃吕阳冰个吃老婆的住老婆的别墅用老婆的钱,还要背着老婆在外养小三的人渣。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你丈夫出轨的事了?” 牧云露:“对。” “怎么知道的?”安楠想到的是别墅里的那个妇人,牧云露却说:“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在爱情上,每个女人都是天生的福尔摩斯。” 不管丈夫有多刻意隐藏,她们都能从蛛丝马迹上寻找到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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