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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3 (第4/4页)
收,牧人不过是生物链中的一环而已。时间到了这里变得很慢,写歌或不写歌,写得好或者不好,无关紧要,如果我愿意,大可以坐在河边懒洋洋看羊群,一看就是一天。 我以前每次来,常常有冲动想要留在这里,这次没有了,纪容辅在北京等我。 但我仍然在河边呆到天黑。 纪容辅出现之前,这地方是唯一一个我绝不会失眠的地方,天一黑我就犯困,睡得比元睿还香,半夜有狼叫都不知道,还是第二天跟我说的。 第二天我们在二十里外找到了狼的痕迹,有吃完的兔子骨头跟狼粪便,河边有零散脚印。 元睿那几只抹布一样的狗一定打不过狼,好在元睿一身肌rou,一只成年公羊他直接捆好腿就扛起来了,可以跟狼群一战。 元睿用的柴油发电机,好像冻出问题了,要到晚上才好。我没事做,为了表示抗议,弹了一下午吉他,全是吵得要死的摇滚,疯狂扫弦,元睿拿我没什么办法,只能赶快修好,我给他的破手机充好电,又盯着手机看。 中午我拿不锈钢碗做火锅,重油重辣,元睿吃,我看着。音乐理念差异太大,他不怎么刻意娇惯嗓子,是什么声音就怎么唱,站在风口里还敢呼麦,苍凉的一嗓子被风卷起来,确实像个穿越时空的牧人。 我不行,流行乐说是看重辨识度,其实就听个音色,音色一般的人才琢磨些古怪唱法。小天后小天王基本都是音色独特的,音色没辨识度的人都死在这一步,只能去参加现在的音乐节目,翻唱别人的歌。从商业角度看,只要音色够好,唱功好坏无所谓,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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