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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第3/3页)
,“嗯、?爹爹,怎么了?”    “你在想什么,如此入神?”    “我在看他们。”沈朝颜指了指窗下几个捧书苦读的学子,回道,“爹爹,他们为什么不用笔写字,而是拿根筷子在桌上写写画画?”    “这样可以省点纸和墨,你爹当年在书院读书的时候也这么干过。立则书院跟其他书院不一样,很多书院入学费用极高。而立则书院入学的首要条件是学子成绩,能进这里读书的学子,课业比别的学院好,这也是为什么殿试前三甲几乎都来自立则书院的原因。”    “纸笔很贵吗?”沈朝颜上辈子家里条件好,这辈子也不愁吃喝,对大夏的物价和工钱没什么概念。    “你可知学子置齐一套笔墨纸砚需要多少钱?”    沈朝颜立刻用天书查了一下,“三四百文?”    “是啊,买最便宜的文房四宝就要这么多银钱。可是一个成年男丁每天工钱也就五十文左右,若是偏远的乡下,工钱更少。穷苦人家想供孩子读书,是很艰难的事。别说笔墨纸都是易耗品,在大夏普通家庭根本买不起书,寒门学子都是借书抄阅。”    沈朝颜点点头,“原来如此。”    上次去逛街,她就瞧见有读书人摆摊帮人抄书,赚生活费。    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把读书成本压下去呢?    让教育普及,让更多的人能上学识字。    不求所有人都名留青史,至少能明辨是非,知道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等进学堂念书不再遥不可及,像这种嫉妒同窗痛下杀手的事也会少很多吧。    来立则书院了解完这起命案,沈朝颜触动很大。    她跟沈庆元往外头走的时候,看到好几个学子蹲在有光的地方,拿碳笔在地上书写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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