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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智斗 (第7/18页)
败未分,结果很难预料。好在此事也没有机会多想,那门虽然空出来了,并且也被从里面打开,可大个子的同伙却从外面堵住了老天他们的出路。他们不让老天们出去,甚至自己也跨过门槛涌进小木屋里来看热闹。他们全都是大个子一伙的,但没一个敢帮大个子打架,他们都知道小侯,而且知道他是警察,打不得的,哪怕是趁乱来上半拳一脚。能做的只是挤在这里看热闹,他们甚至也忘了大个子与小侯打架的起因。他们压根儿就忘记了老天他们,堵在门口不让前者出去也不是有意的。老天们突然从主角变成观众还真有点不习惯,夹在群众里观看这场莫名其妙的斗殴感觉很诧异。如果说这场架是由他们引起的那就更令人难以理解了。他们为何要跑到江北来?深更半夜的不回家?在这里看一个警察和一个流氓撕打?这样的事情简直奇怪透了,真值得好好想一想。更令人不解的是这架他们也可以不看,完全可以趁乱走人—一这时已无人有兴致阻挡他们。可那警察与流氓的搏斗就像有无穷的魔力,将老天他们深深吸引住了,使他们看得如痴如醉,既忘记了危险,也顾不得回家了。他们和在场的其他观战者一道来回移动——为的是给大个子和小侯挪地方。七八个平米的小屋里,那么多的人,同时后撤,同时向前,同时向左向右确实不易,他们还得留出足够的地方供大个子和小侯施展,不碰着他俩也不能被他俩误伤。这一集体行动需要高度的敏捷,配合的默契就变得尤其重要。一时间老天们大有融人其间之感,脑袋里晕乎乎的就像喝醉了酒,舍不得出去和离开了。 由于几十个人同时在小屋里抽烟,烟雾弥漫,在一百瓦灯泡的照射下犹如动人的面纱或帷幕。那灯因为悬得低,在搏斗中被小侯的头碰了一下之后便开始晃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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