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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开始 (第2/6页)
让我一见钟情。 “咚!咚!咚!” 我不知道我心脏跳动的声音是不是大得所有人都能听见。 我只是知道,那一刻,我仿佛闻见了风的味道,看见有无数烟花炸开再归于平静。 我甚至不记得我有没有丢人的同手同脚。 但接下来就没有什么时间给我理清我的心思了。 对于一个能躺着就不站着,没什么理想,只是想混吃等死提前退休的咸鱼来说,就算是训练量不大的军训也让人觉得难熬,我想念寝室的电风扇,想念奶茶店的红茶,想念我不大的床。 但炫耀似乎是人类的通病,想在喜欢的人面前留下印象,想要他的目光看向我。我军姿站得笔直,算是我一生中军训里面不多的认真时刻。 我直视着他便觉有风徐徐吹过,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喜欢是一件这样让人快活的事情。 我没谈过恋爱,从小到大我对男生的分类也只有好兄弟和不是好兄弟两种。 但是看见他,我好像开窍了一般,自己默默在男生里加了一种——我喜欢的人。 除了身高,他几乎完美符合我对于未来伴侣的所有幻想,健壮,黑皮,不抽烟不喝酒,绅士,有美好的品格,以及最重要的我喜欢。 我初中时就在看网文,启蒙文名字已经记不清,只记得是女尊文,男主是个猛男,职业忠犬暗卫,忠犬几乎成了我为数不多从未变过的xp。 我后来看的文越发广泛,所有性向都有涉猎,但是无论怎样,我喜欢的无一例外,都是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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