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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2/4页)
着在哥谭见我一面……杀千刀的韦恩集团,为什么总部会在哥谭这种地方?” “可能是为了寻求刺激。” 这可真是个好理由,我竟无法反驳。 不过宁微也知道自家表哥和姨夫去哥谭还是因为和韦恩集团的某个合作,安全是肯定可以保证的。她这个夏天不准备回国,那么家人来美国看她好像也不是什么很意外的事情。 就是看她是顺带的而已。 “行啦,你过两个星期去哥谭,我也正好过两个星期回国一趟,到时候别想念我。” “嗯。” 看着刘宵月笑起来的样子,宁微叹了口气,扭头看着地铁窗外发呆。她和刘宵月相识于几年前,那个时候刘宵月还是哥谭艺术大学的学生。发生了什么她并不是太知晓,只是知道刘宵月休学回纽约,和自己合租了房子又找了个设计方面的工作。 说来也很奇怪,哥谭这个城市“民风淳朴”又“热情好客”,艺术方面的造诣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领先的,有时候连纽约都甘拜下风。就拿音乐剧来说,《哥谭》简直就是艺术史上的一颗明星,六个女罪犯的表演与合唱更是让人心神激荡。 艺术如此高深,或许就是因为民风过于“淳朴”?看看南加大吧,曾经到处都是南加大枪击案啦,南加大周边被抢劫啦,怀着导演梦的年轻人还不是飞奔到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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