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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我不同意 (第2/4页)
二狗子也看出来了,这次没有再嚷着要报警,而是狠狠的瞪了一眼对面的几个人,然后面无表情的走进配乐室,冷冷地道:“我们吴少爷需要一个乐队给他做录歌伴奏,你们跟我走吧,价格按最顶尖的乐队来给你们结算。” 为了最后的一点颜面,本在娱乐圈出了名的吝啬鬼此时也是放下了自己的爱好,大方了一回。 这只乐队叫“狼人乐队”,主攻摇滚乐,在娱乐圈已经混了有三年,小有名气,给很多歌星做个伴奏。 乐队主唱就是叫小亮的,一个留着披散的长发的精致男生,个子不高,也就172左右;还有一个贝斯手孙刚,鼓手赵磊,吉他手赵宝志,最后还有一个键盘手,却是一名个子高挑,穿着一身皮衣,耳朵上带着两个大耳环,一头长发染成了蓝色,皮肤白嫩,面容也非常妖艳的大约23,4岁女孩,陈丽雯。 听到二狗子进来的喊话,众人心中一阵犹豫,相互看了眼,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有那个酷酷的女生一直没有抬头,专心的看着窗外,好像有什么好看的在吸引着她一样。 外面发生的事他们在里面都看到了,一边是正当红的顶尖流量明星,一边看样子只是想自己玩玩的有钱人,这怎么选其实他们心中已经有数了。 只是让他们不好意思的是,他们已经答应了前面那几个人的伴奏请求,现在却要走的话感觉很不好意思。 可不走的话,一个他们得罪不起吴一凡,要是他真的在圈里发话了,估计以后他们想要找到活或者演出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二个就是二狗子他们给的待遇确实好,虽然钱不是最重要的,但是他们有了这一次的先例,以后他们再给其他人伴奏那价格就完全不一样了。 看着同伴们眼神,小亮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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