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裙子杀人事件_第三章附骨之疽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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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附骨之疽 (第2/32页)

这个外号。其实私底下,他还有另一个不太雅观的外号,叫作“傻大黑粗”当然,这称呼过于难听,也只有队长级以上的人物在揶揄他的时候,才敢这么叫一下。

    可什么叫作傻大黑粗呢?

    水哥经常替人加班,所谓经常,当然也不可能太多,因为法医的工作实在很辛苦。但记录显示,他帮别人加班的次数是最多的,而且不计回报。同行给他送些礼物,他总是笑呵呵地说“哦,没事,我都有,不要了”实在推不过去,这才收下。水哥如此人品,被称之为“傻”!“大”就很好理解了——水哥的块头大,个子大,眼睛大,嘴巴大,甚至连鼻孔都很大,还好不是朝前翻着。这一点和时下常在媒体见到的某姐还是有所不同的。“黑”也很好理解。他的肤色就是很黑,特别是在停尸房这个时常铺盖着白被单的世界里,他显得更黑。

    最后是“粗”这是唯一值得商榷的特点。的确,他的手很大,手指头挺粗,不过干活的时候常常粗中带细,专业技能很强。可是他的手指头还是具有标志性的粗大。于是,私底下警察们聊天的时候,常说他“傻大黑粗”当然,见面的时候还是要毕恭毕敬叫一声水哥的。为什么他那么爱喝水呢?水哥自己有个解释:“因为我以前抽烟很凶,总叫渴。”“可你不是戒烟了吗?”“是啊!”傻乎乎的水哥没转过弯来“警察局那么大,停尸房又不让抽烟,我每次出去抽烟,要花好长时间,不戒等什么呢!”“不是。”警察嘿嘿地乐“我是说,戒烟了,为什么还要总喝水?”“”水哥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大概喝水早就成了他的一种生活习惯了吧。

    几分钟的工夫,水哥喝下了一杯热茶,站起身,搓搓微微出汗的双手,向停尸床走去。

    被单之下果然躺着一具女尸,看起来很年轻,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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