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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暴饮暴食 (第2/4页)
体拉回去解剖。 自己则继续留在案发现场。 按照死者的落地地点,题安推算了死者在楼顶的坠楼位置。 楼顶的坠楼位置周围有一瓶,已经空掉的伏特加。 稍远一点,还有多个脚印和吸了半截的烟头。 烟头明显是很久之前留下的,应该不是案发时间,有人留下的。 题安在坠楼现场,没有发现捆绑胁迫的痕迹,没有挣扎搏斗痕迹。 倒是有反复徘徊犹豫的脚印痕迹。 经比对,楼顶栏杆上的衣物纤维和露台上的脚印,包括栏杆上的手印都是死者的。 按栏杆上手印作用力来看,是死者醉酒后,动作共济失调,意识紊乱。 加上心理作用,自己坠楼身亡。 如果要排除他杀,排除刑事案件可能。 还需要尸体解剖结果和死者的跳楼动机。 经题安调查,死者名叫辛悦,女,二十六岁。 大学毕业待业在家,三年。 母亲有精神分裂症,父亲是普通工人,父亲的工资,是这个家唯一的生活来源。 令题安感到惊讶的是,辛悦当年高考是市文科状元。 大学毕业于著名的985院校。 她为什么会找不到工作呢? 题安突然想到,汽车顶上辛悦的尸体。 个子不高的她,目测有二百多斤的体重。 是不是因为她的外形条件,限制了她的就业? 题安正在疑惑中,他的电话响了,是林姐打来的。 “死者身长159cm,体重110公斤。 身下衣物被血浸透,颅骨开放性骨折,脑组织外溢。 多部位挫伤,多器官出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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