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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3/4页)
过来,非常尴尬地,是陆局长第一辆被于少爷砸了的车。 那是于少爷十九岁生日。 鉴于十八的生日成为了于少爷心中永远的痛,所以十九岁的于少爷决定让陆局长也痛一把。 从来不早起的他那天定了个凌晨三点的闹钟,爬起来,怕惊动他老子,也不敢开车,蹬着辆破自行车,溜到陆烨小区。 陆烨的车就在单元楼底下停着。 于少爷摸黑进去,拿着根大钉子就把车轮胎给扎了。 刚扎完,还没起来,就听脑袋顶传来声:“挺早啊。” 人赃并获。 拒捕的于少爷愤然袭警,也不知哪来的力气,抬起自己的自行车,就把陆局长的车给砸了。 可怜陆局长那时候还不是局长,辛辛苦苦好几年攒钱买个小QQ,还没发光发热两天,就又回了钢炼厂。 事后于少爷被提溜过来道歉,赔了辆大众,就是陆局长现在开的车。 不过陆局长当时可一点都不领情,于爸爸一转身,就叼着烟卷冷笑了声,“煞笔。” 于少爷顶着傻`逼这俩字在陆局长面前逛了两年,终于在二十岁,告白那天,成功被陆局长揪着领子,改了定义。 “煞笔基佬。” 所以说,陆局长那时候的cao蛋程度,某种方面来说,跟于少爷不分上下,各有千秋。 但如果仅仅只是cao蛋的话,恐怕小基佬于少爷也不会从一根钢筋自动自发地弯成一枚造型如此清奇的曲别针。 陆局长,对于少爷太坏,但又太好。 坏得所有人觉着他俩势不两立,好得所有人觉着陆烨活该被祸害一辈子。 这就要说到第三样东西,一只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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