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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原名Fido,到江榆楷家后被本土化,成了福多。 他现在摇尾巴卖乖,实际性格挺凶悍,曾一言不合咬伤过小区里的斗牛加吉娃娃混合团伙,尽管是它们先招惹的它。经此一役,它在小区俨然成为满身威仪的太上皇,平时不问世事,但谁都不敢招惹。但江家为免不必要的冲突,在院子里还是用绳把它拴好,限制住他的行动。 如此骁勇的福多,自然也有几分英雄气概,对女士极为友好。上至阿姨奶奶,下至少女meimei,只要遇到,它走路的脚步都能比平时轻几分在这之中,它最喜欢的还是沈未晴。 她坐在餐桌吃饭,它就趴在她脚边,尾巴一甩一甩地扫她脚踝。 沈未晴若一直不理它,它就失宠般地哼唧,爬到它的大腿。弄得她得夹一次菜,揉一次它。对福多,她的耐心比对江榆楷多多了。 饭后和父亲一起收拾好餐盘放进洗碗机,她回到玄关提起转凉的炸鸡。本想带进屋里,摸了摸冰凉的纸袋,转念还是搁进冰箱,然后回房间。福多在后头一直跟着,她关门时刻意停顿,怕它钻进来时夹着。最后和往常一样,落锁。 题目写到一半,阳台玻璃传来急促敲打声。 沈未晴想看落雨,没拉窗帘。侧头一瞧,江榆楷怕被淋湿,整个人贴在门上,单手握拳一直敲打。 她长叹一口气,过去开门。 小雨伞。隔绝二人的玻璃刚挪开,江榆楷蹬掉鞋进来就抱住沈未晴,寻找她的嘴唇。 沈未晴两下躲闪,没让他得逞。半边身子藏在床底的福多见到主人,汪一声跑过来,却不是撒娇,而是把他从沈未晴身前挤开,有几分要和他争宠的意思。江榆楷真被这狗的蛮力顶得倒退两步,低眼看见它以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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