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774章 造谣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第2/4页)
CP霸气!” “所以宋雯报警抓韩图,雪梅报警抓陈珏,行啊!” “韩图是买凶伤人,那陈珏是什么罪?” “陈珏是造谣啊!” “造谣的多了去了,最多就是道歉,你见过谁被抓的?” 大部分网友都击节叫好,但也有少部分人提出了质疑,认为警方抓走陈珏不太适合。 “虽然陈珏做了坏事,但哪条法律说她违法了?” “难道就因为苏青梅和林舟很红,所以就能享受特殊待遇?” 有人甚至暗戳戳地带起了节奏,苏青梅和林舟的粉丝都很气愤,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些质疑的人大部分是方宇的粉丝。 方宇和雪梅CP积怨已久,在之前林舟被质疑出轨时,跳的最欢的就是方宇的脑残粉。 没想到现在这些人还不依不饶。 面对质疑,青舟工作室很快回应: “科普一下,关于造谣、诽谤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承担三种责任: 第一,民事责任,民法典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如果实施侵权行为,要进行赔偿、道歉等民事责任。” “第二,行政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最高可以处10天的行政拘留。” “第三,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以上情节确认,陈珏最高会被判处入狱三年。”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