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悍刀行_第四百二十四章 且待我伸伸懒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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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二十四章 且待我伸伸懒腰 (第2/16页)

剑,仅是剑气就将从种凉两侧前冲的骑卒当场绞杀,可种凉依旧退得从容不迫,尽显蔚然枪法大家风采。

    虽然于新郎剑术通玄,隐约有了几分陆地剑仙的神韵,可谓咄咄逼人,可一旦境界到了种凉这个高度的对手,选择近乎无赖的彻底退让,于新郎也很难抓住破绽一击得手,何况种凉在北莽江湖原本公认精通百家之长,熔铸一炉,最终以指玄境成就一身不输天象境的杀力,但是到最后,没有金刚体魄的种凉便没有继续一味追求杀伤力,以此跻身天象境界,而是在枪术上另辟蹊径,只取守势而不取攻招,力争拒敌于枪尖之外。

    要知道种家除了是北莽显赫的将种门户,更是天字号独一份的枪法世家,种家子弟,家风勇悍,无论男女老幼,皆技击娴熟,尤擅大枪,幼龄稚童便要手持白蜡杆练习枪术,枪法小成之后,以做到“泼水不进”四字为入门,即以家族十骑在三十步外绕圈而奔,持枪之人面对激射而至的箭矢,必须全部拨开那一百箭。之后大雨时分,挥动长枪,以衣衫不湿分毫,方为枪术大成之境。故而北莽大将军种神通麾下的长枪铁骑,仅以单骑战力而言,无论是董卓私骑还是慕容宝鼎的冬雷精骑,或是更次一等的柔然铁骑,比之都要逊色很多,只可惜种家整整二十年,也只培养出不足两千铁骑,受限于数量,无法在战场上独自产生绝对优势。北莽女帝当年在亲眼见过种家铁骑的演武之后,感叹“种家儿郎,手持铁枪,策马疾驰,当真如我草原雄鹰飞掠于平地!”

    一向以离经叛道名动草原的种家二当家种凉,选择枪术作为自身武学的“落叶归根处”,以此弥补自己的武道短处,是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

    于新郎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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