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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8 (第2/4页)
等到李崇稍微挪动了身体,换了个姿势,唐欢这才坐扯衣领,他打算把衣服还给李崇,总不能让李老板光着回家。 穿着吧,半裸着的李老板发了话,他低头看脚背上打盹的排骨仔,你走了,它怎么办。 能怎么办,家里没人,李崇若不问,排骨仔只能寄养在宠物店,或者让罗嘉带。指头摩挲着胸前珍珠贝母的纽扣,唐欢偏着头,躲开了李崇的视线,他垂下眼皮盯着李老板的下巴——你帮我养好不。 李老板没说好,但他扬手用指头弹了弹唐欢的脑门,在后者骤然轻蹙的眉间轻点了一下。他说,上去吧。 像只偷腥的狐狸,唐欢跑进家门,窜到穿衣镜前看效果,镜中的人有一张微红的脸,他摆出一副李老板的派头,抬手用食指点上镜中人的眉心道,挺好,不错。 楼上唐欢在家中对定制的衬衫爱不释手,摸摸这头扯扯那头,楼下车里的李老板整理刚上身的衣服,浅灰色的真丝衬衫是他一贯喜欢的,挽起袖口,扣上衣扣,舒服向后紧靠真皮椅背,李崇抚摸着排骨仔的脊背闭目养神。 他知道怎么驯养宠物,不听话就揍,听话就给rou,久而久之它便顺从,娇贵一点的顺着毛摸,好吃好喝伺候着,猛然饿个四五天,饥肠辘辘再投喂,再别扭的都不会有脾气了。 姜扬家里的哈士奇,不像大多数的小哈调皮任性,它听话的紧,它知道关心呵护来之不易,那曾是只弃犬,无家可归,跛着条腿灰头土脸在公园里吃垃圾,瘦的脏的看不出原本的矫健英俊,是姜扬收留了它,给了它新生活新生命。 关键的因素很简单,天时、地利、用点心思再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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