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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忽悠,可了劲的忽悠 (第2/7页)
出高太不是做事业的料儿,像修改品牌LOGO这样的事情,这对一个企业来说,是一个很重大的工作,必须由专业的人才来完成。可是就因为小姐妹的介绍,高太就随随便便更改主意,否决了原定计划和最初的广告公司备选名单,把项目交给了小姐妹的朋友来做。 这种做法在生意场上属于人情生意,是很容易出问题的,特别是LOGO设计这种东西牵扯到美术方面的东西,必须要有美术才华的人才能做好,不是说努力就可以弥补的。其他的工作你可以做人情生意,比如代工什么的工作,就算对方工厂做得不够好,大不了你这边吃个闷亏,咬着牙再返工一下,或者把那些次品扔掉不用,这也亏不了多少钱。但是搞品牌设计这种项目,也拿来做人情生意,就实在太不明智了。 其实即便是把这个工作交给小姐妹介绍来的广告公司来做也行,因为你实在抹不开面子嘛!但是这样开讨论会的时候,你让一个对品牌方面什么都不懂的老女人跟着进来干什么?那是你的小姐妹不错,但是这种情况怎么也需要她避讳吧?要不然推广部还怎么跟广告公司那边做交流?提出来点什么意见,你这个小姐妹在一旁插嘴帮腔,你的下属该怎么做? 继续跟广告公司那边硬着头皮辩论?那不是不给你小姐妹面子吗?谁知道会不会影响你跟你小姐妹的感情?而且当下属的也会考虑,万一我得罪了老板的闺蜜,人家没事在老板面前闲聊时说说我的坏话,那我这份工作岂不是丢了?人家谁还会傻乎乎的真的跟广告公司进行交流,自己往钉子上碰?肯定会选择把事情糊弄过去就算了,因为这事儿是老板自己的做法错误,下属已经尽力了。 这样一来,整个工作就会变成一场儿戏,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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