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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喜欢金色 (第4/4页)
又要写那个东西吗?金鼠姑听见顺朱儿三个字手指就开始发疼,她口中呼热气来呵护指头,我不想写。 要写,还要学。逼人学知识这种事情,安时礼不是第一次做了。 府中的小厮与奴哥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温饱成问题,哪有闲钱去买书学知识,于是进府后,安时礼每日都要他们读上半个时辰的书。虽不能下笔成文,出口成章,但拓了眼界,开了心胸,怎么着也是件好事。 第一次逼只精怪学习,安时礼的态度温和了许多,扯了金鼠姑去了书房,先给她讲了几近半个时辰的。 金鼠姑听得昏昏欲睡,呵欠连珠箭来,一颗晶莹的小泪花挂在了眼角。 呵欠会传染人,安时礼期间也无声打了几个,念到丝与竹,乃八音方闭了嘴,提起笔来写字,但未写下一个字就搁下了。 安时礼找出昨日的顺朱儿,铺在金鼠姑面前:昨日的孽障还没写完,今日接着写。 金鼠姑的两只手掌,撑着没有一缕精神且摇摇晃晃的脑袋:我好困。 语毕,嘴巴大张,不雅地打了个呵欠。 无一点困意的安时礼见之,又跟着打了个呵欠,打完,他塞一只笔到金鼠姑手中:能不能别打呵欠了。 困呐,忍不住。金鼠姑接过笔,说话时又打了一个。 安时礼转过头不去看她打呵欠:快点写,写完就有新鞋子穿了。 金鼠姑的坐姿慵懒,握笔随意,没什么技巧,笔画的顺序颠倒,只把红描成黑来应付安时礼。 后面有加更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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